发布日期:2024-08-20 20:18 点击次数:70
消息,近日,宁德博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因行政违法,被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31571元整。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6月18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宁环罚(2024)82号,对宁德博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宁德博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构成了行政违规行为。该公司被罚款人民币31571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