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3日电 据天津证监局网站6月3日消息,天津证监局对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上述公司存在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信息的问题。其行为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天津证监局网站 此外,徐单婵作为天津市优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以...